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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重製 #轉貼
糟糕!突然發現自己在臉書上所Po出來的內容未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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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重製 #轉貼
糟糕!突然發現自己在臉書上所Po出來的內容未經同意而遭人下載或截圖後任意使用時怎麼辦?
莫急、莫慌!讓吉律來告訴你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捍衛自己嘔心瀝血的大作~

昨天晚上張小姐急急忙忙跑來詢問吉律,前幾天有朋友轉貼圖片給她看,發現自己在2週前Po出一篇關於旅遊心得的照片與文章,未經她本人允許就被下載後重新張貼在A女的臉書上,這讓張小姐非常的生氣,但又不清楚到底能主張那些權利來保障自己辛辛苦苦所寫的著作內容?

🎸轉貼文章的行為可能侵害著作權法
沒有經過你的同意而將你的貼文截圖放在網路上,
💡刑事上,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有可能因為未經他人同意重製他人著作而構成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
💡民事上,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規定,有可能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所以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有認為根據臉書使用者條款是沒有侵權的
💡臉書的使用者條款中規定:
「智慧財產權所涵蓋的內容,如相片和影片(IP內容),您具體地給予我們以下權限,根據您的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您給予我們非獨有、可轉讓、可再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使用您張貼在Facebook或與Facebook聯繫(IP授權)的任何IP內容。當您刪除您的IP內容或帳號,此IP授權便宣告結束,除非您的內容已與他人分享而他們沒有刪除該內容」;
第2.4 條則規定:
「當您以『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時,即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包括Facebook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並且將之與您聯想在一起(例如,您的名字和大頭貼照)。」
所以,有些認為根據臉書的使用者條款後認為,在臉書上公開分享的圖片或文章,代表已經授權給他人自由使用的。

🎸有法院認為要區分成「資料」或「內容」
💡資料:用戶之姓名、大頭貼
💡內容:用戶所發佈之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相片、影片
根據最近有些法院的看法,認為當「Facebook」社群網站用戶以公開方式設定發布內容或資料時,則該用戶只是同意所有人存取或使用該用戶之姓名、大頭貼等「資料」而已,並未授權所有人存取或使用該用戶所發佈之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相片、影片等「內容」。

❕❕❕所以該法院是認為,任意的下載並使用他人圖片、影片或文章,還是有構成著作權的侵害,而有民事上及刑事上的法律責任。
兩種不同的看法都有,目前還是要尊重法院的見解,在網路上盡量小心避免觸法,如果有不知情而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吉友,可以來信與吉律商討解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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